第二卷 时间余孽 第一百四十四章 一颗石子(6/10)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我必须再次重复一边,当初在山水沟与大人说过的话。”

    “大虞律法早有规定,隶属各个王侯与宗门的封地,如若扩建,扩建之后囊括进去的地界,如早有居民,这土地的使用权,归原住民所有!并且,因扩建城池对原住民造成的困扰,还需给予一定补偿。”

    “这十多年来,天悬城扩建数十次有余,此地名为山水沟,于此之前,只是一片山沟,那时便有外门弟子在此地搭建棚户,用于栖身之用,于情于理此地虽在天悬城的范围内,但天悬城对此却并无使用权!”

    “所以大人所谓的依照门规与律法驱逐山水沟百姓之事,本就是毫无根据的事情!”

    当初面对朱全的这番说辞,毫无准备的郑相曾被其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就和每个跟人吵完架后,无论输赢,回去之后都会在夜里暗暗思忖当时应当怎么回击,才显得更具杀伤力的人一样。

    郑相也曾思忖过这事,他当下便言道:“你说的就算是真的,大虞真有这样的律法,但你凭什么证明你们在天悬城扩建之前,就已经在这里居住了?”

    在他看来这是无懈可击的问题。

    毕竟年代久远,这种事情根本不可能拿得出证据佐证,唯一能够作为证据的就只是人证,但人证没有物证作为基础,他完全可以以利益勾结为由将这个证据作废!

    想到这里的郑相,脸上也露出几分笑意,他冷笑着看向朱全身后的大批山水沟的居民,问道:“你们总不能自己为自己作证吧?”

    “依照大虞律法,当事人是无法作为人证的。”朱全在这时接过了话茬:“郑大人看样子也不是完全不懂律法。”

    说着他的话锋一转,又言道:“但大人可以放心的是,朱全同样懂律法,不会说信口雌黄之言。”

    “我说山水沟是山水沟居民的地界,那就一定有证据!”

    郑相见朱全一副胸有成竹的架势,顿时心底有些打鼓,但还是嘴硬道:“你能有什么证据?”

    朱全却道:“早在天悬城扩建前,就开始对周围地界违规收去所谓的辖地税,也就是我们山水沟居民通常所言的租金。”

    “每厘地每月五钱银子!”

    “天悬城扩建至山水沟,是七年前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