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酒曲的数量,可以推断出酒的产量,征税也“有的放矢”,酒户基本不可能逃税、漏税。
为了从源头上控制酿酒业,宋初便制定了严厉的“禁曲令”,规定:“私造曲15斤、私运酒入城达3斗者,处死。卖私曲者,按私造曲之罪减半处罚。”
南宋更进一步,直接从源头控制酿酒,官府开设糟房,派遣专人管理,酒户必须带着米到糟房酿酒,否则面临严厉的惩罚。
起初1石米交钱30贯、头子钱22贯,后来略有减少。
南宋初期在四路推广,开设官糟400多所,每年收取酒税690万贯。
根据《宋会要辑稿》的资料,宋代的酒税从立国以来,在财政收入中一直占据较高的比例,天禧末年(1021年)超过了1000万贯,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达16。
既使南宋丢掉了北方的大部分领土,宋高宗时期的酒税仍有1300万贯,财政收入占比达24。
大明朝呢?
酒曲税的税率为2,这个税率甚至比田税还低。
正统13年(1448年)杭州知府高安上奏说:“本府自国初,酒醋岁课钞106,080贯。经历年久,中有新开酒醋之店,分毫无税。”
杭州从朱元璋建国以来,征收的酒醋税没有变化,新开的酒醋店都没有征收酒税。
是明朝人都不喝酒么?
当然不是,只是朝廷收的税收,他们能不缴税就不缴税罢了。
很多人都说,明朝重视商业发展,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
这根本就是错误的,明朝的商人有了钱因为没地方花,想扩大规模也没有那么大的市场。
很多钱都拿来造房子,埋起来了。
自从大航海时代之后,到明朝末年,一共流入白银数亿两。
可朝廷收税还是以农业税为主,商人这个最赚钱的行业,却基本不用交什么税。
导致商人有钱,勋贵有钱、士绅有钱,藩王有钱,唯独朝廷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