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我以前这么贱的?(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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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是能替宿主吸收他人的好运。

    与宿主的关系好像是地主和佃农。

    因此得名佃鬼。

    养佃鬼的人不多,明星包括有钱人大多数喜欢养泰国小鬼,佃鬼大,要给它准备一套别墅,需要的东西又多,供养起来相当麻烦。

    效率比起来泰国小鬼来也不好。

    毕竟本身就是个失败品,能力本身就不出众。

    “面对任何一个敌人时,最重要的是知道它的弱点是什么,尤其是面对一个比你要厉害的敌人,你要第一时间想想它的弱点。”

    云渺在杨薇身后渡步。

    弱点?

    杨薇脑海中快速梭巡爷爷有没有讲过佃鬼的弱点。

    爷爷没有讲过,但爷爷说过佃鬼就是没有炼化成功的僵尸。

    僵尸怕什么?

    糯米?

    黑驴蹄子?

    黑狗血?

    这些显然都没有。

    不对。

    黑狗血。

    她有。

    她的小葫芦里面有黑狗血。

    是自己回到杨家后养的一条狗,因为杨欣讨厌那条狗,杨父杨母命令她把小黑狗扔掉,她不舍得,偷偷养着,被杨欣发现带着佣人将小黑狗剥皮抽筋扔在院子里。

    肉被佣人分吃,她只捡到带血的狗毛皮放在葫芦里。

    佃鬼迅猛发力,杨薇倒在地上,在佃鬼吞吃她的一瞬间,杨薇将带血的黑狗皮盖在它脸上。

    佃鬼怒吼一声,痛苦和怒火令它在房子里如没头的苍蝇乱转,跌跌撞撞的冲撞着这弱小的房子。

    “您护好自己,免得她伤到您。”

    云渺点头:“嗯,我在这里,你把它引到别的地方打。”

    杨薇:“…好。”

    她一鞭子挥在佃鬼身上,将发怒的佃鬼吸引走。

    曹恩两只手一抄,全程旁观着,见杨薇乖乖听话的样子,她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

    嗯……当初她也这么贱的?

    等等。

    曹恩看着云渺用脚勾了个椅子过来,坐在沈西面前,她垂着眸,脸上,眼睛里,没有一点感情,只有淡漠。

    从刚刚云渺看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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