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大兄弟这前面咋回事?(2/4)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是什么问题,好解决了!

    只是按照大乾律法,各地百姓如有刑狱诉讼或种种不平冤屈,只能先报备给各地当地衙门官员,再由当地衙门官员再进行审理查办,如果无法办理等整理卷宗之后在逐级上报,

    如其中还牵扯人命关天的大案,则需要交由大理寺复核清楚,皇帝圣批之后,才能够决定犯人的生死!

    但是百姓们如果想要打官司,也不是那么简单就可以打的,在一般的情况之下,就只能够向当地当地衙门官员去报备,绝对不能够越级告状,而且也不能够以民身状告官身,这是大乾律法当中极为重要的两点!

    至于不能够越级告状这一点,原因其实很简单,如果人人都可以越级告状的话,那么恐怕就没人愿意在当地衙门官员那里打官司办案了,这人全都跑到上层衙门这里叫冤了,这样一来,上级衙门人力有限怎么可能承担得了这么大的一个工作量!

    而至于不能可以以民身告官身,则单纯的就是对特权阶级的一种变相保护,

    毕竟在隋乾时期科举制虽然已经成型,但是还不足以彻底达到让寒门子弟能够进阶阶级改身换命的程度,

    尤其是贵族门阀氏族的力量在隋乾时期依旧还是不可小觑的,而出现这种不能够以民身状告官身的制度,就很好的体现了这种情况!

    当然话是这么说的没错,但凡事总有例外,毕竟即便是再圣明聪慧的君主,也不敢百分百保证自己治下的各地当地衙门官员,全都是清正廉洁为民解忧的忠臣,谁也不敢百分百保证自己的治下会不会出现那些贪赃枉法目无法纪之辈,欺压百姓官官相护之徒!

    如果不幸遇到这种人,还不能够允许以民告官,不能够越级上诉冤屈的话,那他手底下的老百姓岂不是要被欺压得死死的,看不到一点希望了?

    所以在有特殊情况之下,这两种规矩也可以是打破的,但是以民告官,越级上诉者都是会被罚的,首先不管你究竟有没有什么天大的冤屈,都必须要先打四十大棍威棒,

    要是这四十大棍威棒打下去,轻则皮开肉绽血肉模糊,重则一命呜呼直接玩完,所以在这四十大棍的威棍震慑之下以民告官越级上诉的人,基本上是寥寥无几的,毕竟小命还是很重要的!

    而现在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