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这是头公马.户(2/6)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蜂一些飞远了,大多数都去了抹蜜的槐花树上。

    王世风本来想用烟熏死这些野蜂,想到一地的蜂尸太残忍了。

    取蜜灭蜂的事儿不厚道。

    这蜂蜜自古以来都是宝贝。

    尤其是在这白糖匮乏的八十年代里,有口甜,家里的两个孩子和孟晚秋就有糖吃了!

    不如留着用蜂箱养起来。

    这样可以繁殖,后面多做一些蜂箱,每年都能取蜜。

    这边很快把蜂巢分解,装了满满两大桶。

    费了很大的劲儿才把两桶蜂巢块提回了家。

    隔壁刘秀兰看到还纳闷,道:“这二流子晓得给家里提水了,真是奇了怪。”

    王世风又找了工具和干净的木桶,开始深加工取蜜。

    看都黄灿灿的蜂巢,掰了一块塞嘴里,马上清清凉凉的,一股蜜汁贯穿口腔里,“真甜!”

    比后世吃的那种参了白糖的蜜要好吃一万倍不止!

    两个小时忙活下来,差不多50斤蜂蜜就装在了两个桶里。

    又把家里孟晚舟的一口装衣服的木箱子腾出来,里面主要是没有衣服可装,放家里就是个摆设。

    然后给木箱子给钻了几个洞,做了一个简易的蜂箱朝枇杷树返回。

    正在院子里晾衣服的刘秀兰看到这一幕又露出了奸笑嘲讽道:“这个败家子果然狗改不了吃屎的德行。”

    一些野蜂还在枇杷树上徘徊。

    王世风也不敢麻痹大意,还是做了防护措施。

    把装了蜂巢和蜂蜜的箱子放在了树下。

    王世风凭借上一世的生活经验,在群峰中很快的发现了蜂王。

    把蜂王送进了木箱子里后,不一会儿零落的野蜂也都钻进了木箱子里。

    对这个“新家”甚是满意!

    安顿好了野蜂,王世风不到半小时就摘了俩背篓枇杷。

    个大色黄的枇杷多汁香甜。

    运去市场上肯定好卖。

    可是这么重,“哎!靠劳力赚钱真特么累啊!”

    王世风无奈的叹息了一声。

    这会子突然好想念自己在前世的那辆五菱宏光。

    拉点货简直不要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