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买首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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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柜还送了3条红头绳。

    这次一共花去了两千八百文,现在他身上就剩下一千文钱左右了。

    胭脂,陈清远买的红色系,涂在脸上能让人看上去更明亮、红润有血色。

    也可以作为口红涂在嘴唇上,增加口唇的鲜艳,给奶奶她们最为合适了。

    陈清远小心翼翼地把东西放进怀里,和女掌柜道别。

    出了门走在街道上,向路过的每个摊位都瞄了一眼,看看自己还有没有想要买的东西。

    走着走着,就闻到了一股特别浓郁的卤猪蹄飘出来的香味,顿时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来到这里十年了,他就再也没有在吃过猪蹄,要知道在上辈子,他最喜欢就是吃卤猪蹄或者烤猪蹄。

    陈清远顺着一路飘来的香味,终于找到了一个卖熟食的摊位前。

    “大叔,你家这个卤猪蹄怎么卖?”

    摊主看见有人要买卤猪蹄了,立马精神百倍,“小客人,猪蹄是十五文一斤,想要几个?我这个摊子用的都是上好的猪蹄和特制的配料熬煮出来的,在这条街已经卖了八年了,这味道都不用说了。”

    陈清远看了看,指着颜色最为枣红色的几个猪蹄说道:“大叔,我就要这两个了,不,旁边这个也给我一起切好吧,再给我一起打包好,我要带走。”

    “哎,好嘞,我这就给小客人您切了?”摊老板嘴上一边说,手上的动作也不慢,手起刀落,没两下就把三个猪蹄给剁好了。

    “稍等一下,给您称一称啊,正正是六斤二两,就给您算六斤了,一共是九十文。”接着又麻利地拿出两张油纸将猪蹄给包上,从桌子下面抽出两根草绳子将油纸扎得紧紧的。

    陈清远接过东西,从手里数了九十文铜钱递给摊老板,这个价格在他看来觉得还行。

    这几年南临朝的猪肉价,都是十文一斤。

    现在买的是卤好的,十五文也不算贵。

    再说了又不是天天吃,要是好吃的话,他下个月来卖掉书稿就再来买上三到五斤解解馋。

    路过一个小摊,还买了一串冰糖葫芦和一些小糕点给弟弟,不买东西回去,他一定会用委屈的眼神看着自己。

    怪可怜的!也怪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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