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大双偷粮(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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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来了,围在她房前屋后。

    令人没想到的是,大双提着一篮荞饼站在屋顶,笑着对大人小孩说:“死了不能当饿死鬼,活一天算一天,这是我向队里借的荞,被我割了一片,有粮食后还队里。这是我们烙的饼,我先吃一口,分给大家。怕死不是大双,大双的脸也不值一毛钱。”

    她吃了一口,从屋顶将荞饼撒向群众,大人小孩也不计较,能吃上一口饭才是天下第一大事。

    她哈哈大笑,把队长等人吓坏了,因为她笑的时候做了要往下跳的动作,众人也吃惊。

    有人劝她别寻短见。

    她笑了:“我还没活够,活着与人明斗,死了变鬼与人暗斗。”然后就回屋了。

    大双平静地对女儿说:“姑娘,我们要做游戏,你不准哭。他们把我们几个绑起来玩。听懂吗”

    “听懂了!”

    队长下令后几个人将门撞开了,搜出荞子来,将他们拉到晒场上捆绑在树上吊打。队长最希望大双求他,可没开口。后来实在没法,队长怕弄死人,放了。

    当晚,大双背着女儿走到占山县检察院。天亮时,她找到检察院,告队长等几个人私设公堂、非法拘禁、私撞民宅等,还说如果县上的同志不去处理,她就带着女儿死在检察院门口河里。

    检察院同志检查了大双的身上,确定有明显的绳子绑勒的瘀血伤。于是就相信她说的,带着手铐、文书,赶到公社,找到分管领导角书记。因为那时逮人要主管领导签字,检察院不完全独立办公。

    角书记也来到飞燕村。

    他们都各自调查。

    检察院同志说:“她告了,我们得立案处理,不然,她到县上乱说,寻死觅活的影响不好。私闯民宅、非法拘禁是成立的。我们要拷走参与的人,偷粮不是检察院管的,角书记签字吧。”

    角书记说:“你们只要写下,偷粮有功,维护集体有罪。我就签。你们调查过为什么捆捆人是不对。偷粮啊也不对。你们维护一个风骚女人,还是要维护有正义感的人,你们自己看你们捆起来容易,放人难。我说算了吧,偷粮是为了活命,不该偷,捆人是非法拘禁,有错。我们去调解一下。女人就不会去告,不到县上纠缠,你信不信”

    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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