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拒绝。
宋春雪便带着老二跟老三,步行了十几里地,来到了太平乡街上。
她打算买很多东西,出门前随身带了五百文钱。
老二是主动征兵的,边境太平,暂时不需要打仗,入选要求很高。
而老二被选上,将来会一直留在军中,绝对比留在家里种田有出息。
所以他才那么骄傲,一点活儿也不干。
几个孩子成家后,老二是最令她脸上有光的孩子。
只可惜,他眼里最终还是没有她这个当娘的。
重活一世,她对他不再抱期望,但离他们分离还有二十多天。
母子一场,都是世世代代积累的缘分。
她很珍惜他们母子最后相处的时间。
他要去从军了,要带衣服鞋子,还要准备一些必需品,比如火折子水皮带等。
她也没心疼钱,能想到的都给他买了。
最后,他们来到鞋匠铺子,给三娃和老二各买了两双鞋。
她又扯了几尺布,打算给三娃做身衣服。
他身上的衣服又旧又破。
刚开始,集市上的人很多,摩肩擦踵的,很难前进。
但临近中午,集市上的人逐渐散去,稀稀拉拉的。
宋春雪买了些麦芽糖之后准备回家,却在街上看到了老四的身影。
老二也看到了,“老四怎么在街上,这个时间他不该在读书吗?”
宋春雪知道,老四在学堂经常逃学,不好好读书还跟同窗学坏了。
“走,跟上去看看。”
老二想到老四说过的话,连忙阻拦。
“娘,他或许是跟同窗有事情要做,我们还是回去吧。”
宋春雪不理他,径直往前面走。
“他一个孩子,能有什么事情做?”
说话间,她已经走出老远。
“娘,还是算了吧,他跑得那么快,我们追不上。”老二江夜辉揉了揉肚子,“好饿,我们还是回家吃饭吧。”
为了省钱,他们赶集从来不会在街上吃饭。
宋春雪走的很快,在一家羊肉馆门前停下。
老三跟老二跟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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