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布加迪威龙(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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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鸣泽比路明非小一岁,身形也小不少,但从某种程度上说,路明非才像那个没长熟的。他上高中的时候自己一个人房间里用红点敲星际,跟地球另一端的网友吹牛,毕业前参加聚会想向女神告白,结果成了个陪衬的“i”,然后一个人在厕所里掉眼泪,来到卡塞尔学院,言灵测试时抖得像个筛子,参加校园舞会僵硬得像个僵尸,浑身都是吐槽梗烂段子,就没有他接不下去的场。

    如果放到影视剧里,路明非最适合演的角色应该是许文强身边的小弟,端茶送水插科打诨一气呵成,贡献全剧最多的笑点,然后在最后一集被主角顺手扫掉。

    但他是今天的主角。

    其实在那首“love as long as you can”响起之前,他就是这诺顿公馆的半个主角了。只是,就像那首从午夜零点开始散发魅力的歌里唱的: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我却不能有姓名。

    现在他有姓名了。他是今晚这场仪式的主角,全场的光都沐浴在他的身上,虽然他的造型是更古不变的polo衫鸡窝头,这几天邋遢得连澡都没有洗,但当那扇门打开的时候,他就像大航海时代海平线上忽然出现的自由女神像的火炬一样耀眼。

    他拐走了诺诺,今晚的新娘——

    如果是这样该有多好。

    但事实上,他蔫蔫的,心事重重。一辆布加迪威龙,他开得像是老年的皮卡。只有那轰鸣的发动机声和鲨耆般蓝灰色的弧线才能不甘地昭示自己两百万刀的地位。

    “滴”的一声,车顶传来一阵微响,一阵轻风落下,这会儿的山道夹杂着浓厚的秋意,一片叶子落到了车里。

    路鸣泽打开了布加迪威龙的敞篷。很多好莱坞大片里,这种一按就能看见蓝天、海岸和沙滩的跑车是主人公的标配,这里本来应该坐的是天性浪荡挥金如土的富家公子,以及古铜色皮肤身材爆炸的超模,结果却坐了一个蔫蔫的“不能有姓名”的大学生,和一个小礼服娃娃脸的男孩。

    车还是小礼服娃娃脸的男孩贷款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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