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可以挑战。”
他不紧不慢地说着。
却是天生的上位者居高临下,有着让人无法忽略的压迫感。
他们说的没错。
一个小血仆而已,不值得他多看一眼。
但安德蒙一闻到他身上,有属于其他人的味道时。
顿时烦躁更盛。
满脑子只想把他们的手剁了。
他不喜欢他身上有别的味道。
不知道为什么。
安德蒙眸光微暗。
或许因为这是千百年来唯一一个让他想进食的人类。
所以不希望染上其他恶心的味道,影响自己的食欲。
几个伯爵神色不太好。
但也没人敢吭声。
很快,几个伯爵心有余悸地纷纷找借口离开。
唯独莉莉丝还留在座位上。
偌大的会议餐厅中,只剩下了他们四个。
她看着男人怀中碍眼的人类少年,心中莫名地升起几分危机感。
“安德蒙,他就是个血仆,难道对你有什么重要的意义?”
莉莉丝忍不住试探地问着。
她是最了解安德蒙的人。
按照他的性格,不会把任何事情放在眼里。
“莉莉丝,不要说这么异想天开的话,如果不是你们这些废物找不到能让我进食的东西,我也不会豢养他。”
“莉莉丝你如果留下只是为了问这些愚蠢的问题,那你现在可以离开了。”
安德蒙无情地扫了她一眼。
虽然态度一如既往地冰冷,却让莉莉丝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去。
肯定是这个人类的血液味道勾人。
所以安德蒙才会带在身边不许别人碰。
只要她找到让他满意的其他血仆。
这个人类肯定就会被狠狠抛弃或者咬死。
渺小的人类就该沦为食物。
在漫长的血族生命中,她才是陪了安德蒙几百年的血族。
除此之外,再没有比她更了解他。
想着。
莉莉丝彻底放松了下来。
唇角漾起了羞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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