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被忽略的关键(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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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疑的第一对象,其原因,就在钱博达所说的那句话。

    “你这条小母狗马上就能够当上总裁夫人了……”

    而且钱博达也确实有着作案的动机!

    根据他了解到的消息,兰氏和钱氏这次联姻,是以双方彼此注资持股的方式进行的,两家将通过此事,结成一个更紧密的同盟。

    而核心,就是兰子君手上的远图公司。

    如果联姻后,兰子君突然死亡,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里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也就是说,钱博达是首当其冲,排名第一位的继承人!

    当然他只能继承大部分,因为兰子君的父母尚在,父母同样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但是,如果往深里想,兰子君的父母第一继承人就只有兰子君,一旦兰子君和钱博达结婚,那么他就立刻分享了兰子君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份!

    即使是兰子君去世,只要钱博达履行好赡养义务,他就能够保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位置!

    当然,兰胜义可以选择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自己的继承人,把钱博达排除在外。

    但是,这仅仅只是从法理上讲,而法律其实是讲人情的,遗嘱继承虽然高于法定继承,但是必须要符合公序良俗。

    而所谓的公序良俗,其实说白了,就是要考虑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利益。

    比如曾经发生过老人由于受甜言蜜语蛊惑,将自己的房产以遗嘱的方式赠与照顾自己的保姆,而自己的儿女拿不到一分钱。法院经过调查之后,发现儿女实际上积极履行了赡养义务,因此裁定这份遗嘱部分无效,保姆必须和儿女进行遗产分割,而且是平均分割。

    如果钱博达真的打算通过这种方式将兰氏集团收入囊中,他显然会演好一个孝子角色,不管兰胜义是否愿意,钱博达都会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占据至少一半的份额。

    再加上钱家与兰家进行的股权交换,钱博达完全能够直接成为兰氏集团的掌舵人!

    这是一份巨大的利益!

    钱博达因此动心,想要暗杀兰子君,是一个非常合理的推断。

    不过,还是之前的老问题。

    苏跃需要证据!

    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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