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
这牌子的风衣却相当昂贵,我硬是咽了一个多月的馒头,才凑齐钱,咬着牙买了下来。
越是经典的款式,越是耐穿。
陆应淮到现在都没扔掉。
我嘲讽地笑笑,只觉得自己眼瞎。
当初,第一次见陆应淮的时候,他就穿着一件藏蓝色的风衣。
那天陆应淮作为助教,监考我的期末考试。
不过等卷子发下后,他便坐在靠窗的座位,垂眸写着什么,神态相当专注。
难得碰上宽松的考官,教室里乱糟糟的。
我抬头,却无意瞥见了陆应淮的侧脸,正浸润在阳光下,连发丝都显得有了神性。
特别是那件风衣,更添了几分疏冷。
男人穿风衣,最考验气质,一定要肩宽腰窄,仪态挺拔,才能穿出风味。
不然就显得太过窝囊,被衣服死死压住。
而陆应淮就是前者。
考试那天,我鬼使神差盯着他许久,等打铃了,才匆匆写了个学号交上去。
以至于在一起后,我极其热衷于给陆应淮买风衣。
然而男款风衣并不好打理,料子虽然顺滑,但也容易皱巴。
陆应淮很少穿,除非我在家一件一件给他熨好。
每次做这些家务事时,我甚至有种满足感。
这种满足感,令我忘了一件事。
陆应淮当初跟宋晚晚在一起时,就经常穿风衣。
以宋晚晚娇气清冷的性子,当然不会勤勤恳恳地帮他熨烫,那只剩下一种可能——
只有跟宋晚晚见面时,陆应淮才有心情收拾自己。
而跟我在一起时。
他只是勉强凑合而已。
想到这里,我扯唇冷笑,直接将垃圾袋系成死结,打算彻底扔出去。
然而就当我拉开门时,抬眸,竟撞见了刚刚从电梯出来的陆应淮。
他视线落在我手里的垃圾袋。
那件风衣露出了一截衣袖。
顿时,男人压下眉心,跟以往一样,神情略带厌烦,“晴好,你每次发疯的手段,能不能稍微有些创新?”
“成日摔东西扔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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