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哦吼(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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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脸上依旧是肉呼呼的,看着就让人倍感亲切。

    安王想,果然,小时候哄她叫自己哥哥,是有道理的。

    他就缺这么个妹妹!

    瞌睡就有人递枕头。

    方予乐正愁,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呢。

    这位安王殿下,就如此的善解人意了。

    哦,当然了,她也完全没抓住安王话语中的重点:“还记得”三字。

    “如此吗?昨日虽未见,但恕小女冒犯,”

    方予乐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直勾勾地注视着孟九安。

    如同这场上,再无他人。

    “虽是第一次见孟侯爷,但只觉熟悉,似是故人。”

    “佛语讲:世间逢尔,雨中见花。小女想,便是如此吧。”

    寂静。

    安王想,不愧是他看中的妹子,就是有勇气!

    也当真有趣更甚幼时!

    方与慕想,他家妹子,都看佛语了!

    了不得啊了不得,当人兄长的,甚是欣慰啊——

    林嫣儿咬牙切齿。

    她的反应迟钝固然让她暗骂自己不争气,但是同伴的口出惊人,更让人生气!

    林梓则想,山外有山人外人,口出惊人这块儿,自家妹子原来都不是个儿。

    方与慕还在那咧着个大牙笑,也不知道是在笑什么。

    方予乐想,哦,她没什么想的。

    有话,她都是直说的。

    似孟九安这样的人,什么人没见过?

    所以打从见到他的第一刻起,她就打定主意了。

    自古来,唯有真诚二字,才是永远的必杀技。

    再说了,仰慕如此优秀的一个人,并不会让人觉得丢脸,反而应该是自豪无比才是呢。

    还是寂静。

    孟九安直视着方予乐的眼睛,看她坦荡如斯。

    确认,她是当真不记得自己了。

    难怪小妮子十年都不曾写信。

    想来,在萝州的十年,是没少与人世间逢尔,雨中见花了。

    莫名的,孟九安竟有了一种自家好孩子长着长着,就被人拐走的感觉。

    怪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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