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基督徒的第三个耻辱是不守法(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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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世界真是一个不守法的世界。

    人不守神所定的法律,也不守人所定的法律,

    若不是用权柄来制裁约束,就没有几个人肯自动的守法。

    许多人不但不以违法为耻辱,甚至还以为荣耀,

    他们看守法的人为懦夫,为怯者。

    基督徒也是在这种环境里长大起来的,

    多年多日过惯了不守法的生活,

    因此很不容易事事守法。

    神知道我们的弱点,

    所以他在圣经上谆谆的劝戒我们要作守法的人,作服从权柄的人。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罗十三章一、二节)。

    “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彼前二章十三、十四节)。

    “你们年幼的也要顺服年长的。就是你们众人,也都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因为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五章五节)。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弗五章二十二节)。

    “你们作儿子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弗六章一节)。

    “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弗六章五节)。

    “你们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来十三章十七节)。

    神既吩咐我们服从权柄,

    我们若不这样作,便是不听神的话,

    也就是我们的耻辱。

    一个好基督徒无论在哪里都当作守法律服权柄的人。

    在家庭中要服从父母,

    在学校里要服从师长,

    在作事的地方要服从管理的人,

    在国中要作守法的国民,

    在神的家里要服从治理教会的长老。

    走到什么地方就要服从那里一切的规则。

    一个好基督徒在校里一定不犯校规;

    一个好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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