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看的说道:“那是我不想,我有自己的工作。要不然还能轮到你?”
“原来你有工作呀?什么工作?”孟初筱说完不等她回答,继续说道,“不管什么工作,肯定工资很高,要不然不会三十块钱都不要。”
戳人心窝子,谁不会?
于桧桧脸色瞬间僵住,她本来以为文艺团是好工作,比给人当保姆强多了。
谁知道在文艺团就是个打杂的,一个月才十二块工资,还没有补贴。
还不如以前在刘香兰家当保姆呢!
可问题是他想后悔也来不及了,先不说,刘香兰的工作已经被人顶替,就因为她没有把刘香兰的月子伺候完,刘香兰都讨厌她了。
她都不知道刘香兰有什么金贵的,她妈都说了,乡下女人坐三天月子就能下地干活了,她伺候了她整整两星期,她居然还不满足。
她都想好等刘香兰从老家回来就去认错,然后不管多少钱都顶替供销社的工作。
毕竟供销社活不重,刘香兰也不会亏待她。
却没想到还没等她去找刘香兰,就听说她把工作给了救孙永强的一个女知青。
而这女知青,那天她还看到她和陆秉谦在一起,陆秉谦对谁都冷漠,可那天却对孟初筱很好。
而这女人还不知羞,居然对着陆团长笑。
笑得再好看又怎样?陆秉谦也不会喜欢她。
陆秉谦只喜欢晚晴姐。
“我在哪工作关你啥事?我拿多少工资要你管?你还是管好你自己吧!别以为救了孙永强就靠上了孙家,就能让陆团长对你另眼相看。
我告诉你,孙师长位高权重,你这身份,人家就把你当保姆、下人。
至于陆秉谦,人家有喜欢的人了,根本看不上你!”
陆秉谦有喜欢的人了?!
书里陆秉谦虽然桃花多,但作者对陆秉谦的感情写得很隐晦,甚至一笔带过。
“陆团长有喜欢的人了,他喜欢谁?”
于桧桧看到孟初筱一脸八卦,冷哼一声说道:“反正喜欢谁都不会喜欢你,你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说完越过孟初筱离开。
走了两步又站住,转身说道:“我警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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