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就跟本书中戚继光、太史慈和孔融的关系一样。
期间曹操征辟陈群,把陈群从刘备的“属吏”变成了自己的“属吏”,陈群的义务对象已经发生了改变,跟吕布杀主完全不是一个性质的事情。
再举一个例子,陈登。
我没有查到明确记载他到底是不是刘备“属吏”。如果是,那他之前就是陶谦的“属吏”,因为刘备接任徐州牧后并未改变他的官职。
之后陈登听命于陶谦奉刘备为主,吕布夺徐州后卧薪尝胆,帮助刘备击败仇敌吕布,完美完成了义务。
如果不是,那他的君主就是皇帝,跟刘备和曹操严格意义上讲是级别不同的同事关系,心理上偏向于刘备,换合作伙伴跟道德一点关系都没有。
之后曹操表奏其为广陵太守,这时君臣意义上他的君毫无疑问已经变成了皇帝,既不是刘备也不是曹操。
皇帝让我守广陵,我就守广陵,不跟刘备走从道义上能讲过去。
而吕布,他是先杀的丁原,后被任命为“骑都尉”,相当于杀了君主换取高官,这就说不过去了。
说实话,还是吕布不聪明。设法先讨要到“骑都尉”后再杀丁原,风评就大不相同了。
演义就不提了哈,杀俩义父很逆天了,本书沿用演义设定。
当然,东汉人物对“故主”也有一定义务,当现在的君主与故主利益发生冲突时到底怎么抉择就另说了。
所以评价吕布“反复无常”并非欺负吕布出身低,世家都能乱洗之类乱七八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