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用两寸宽的同色带子高高竖起,唯一的耳铛还在,再就没有多余的装饰了。
可常言道:要想俏,一身孝。
越是素净得打扮,就越考验美人本身的底子。
人一进门,暗室流光。掌柜的苏婆婆暗自打量了下,面带赞赏,“这位姑娘,您这是——”
春桃摘下了帽子,一扯袖子,将胳膊递出——
曾经被野狗咬的地方,因为有梅久赠的药,愈合得很好,可还是有印子。
她既要做三公子的物,便要做尤物而不是抹布。
床笫之间,傅远筝多次在她身上的疤上驻有目光,嘴角下压,虽没把厌恶挂在脸上,可分明不是喜欢。
“在下听闻如意坊的嬷嬷擅女科,有一手好刺青,所以今日特意前来问诊。”
其实是因为她曾听村子里的余婆婆提起过她,说是富裕人家贪图丈夫年轻英俊对她好……后来被丈夫家暴,脸上被泼了滚烫的开水……
后来苏婆婆果断和离,脸上刺了刺青,再没回过村子……
苏婆婆脸色微变,毫不客气地问了一句,“听说?你听谁说的?”
春桃直言不讳:“村东口的余奶奶。”
当初苏婆婆想逃走,村子里人不放,盯得紧紧的,后来是余婆婆不忍心,半夜给开了门……
这份恩情……
“进来吧。”苏婆婆将人领进了屏风,这才想到了什么,抬头一看,楼梯上已经没人了,想来两人上了二楼。
“只刺手臂?”
春桃摇头,又将裤子脱下,一身细腻瓷白的肌肤,可腿上——
让苏婆婆倒抽一口凉气,“这是……狗咬的?”
春桃嗯了一声,“乱葬岗的野狗咬的。”
苏婆婆再没多说,只是蹲下身子细细研究了她的腿上伤疤以及手上的伤疤,“可以刺桃花,你这应该用过好的伤药,疤痕不明显,粉色的能盖住……”
“不过——”苏婆婆看了春桃脖颈上的红痕,“连带这两处,后背也可以印上……闺房之事,随着体温上升……肌肤会变红,桃花也会朵朵绽放……”
春桃点头,“婆婆知我。”
“只是——”苏婆婆道,“这粉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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