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说好的万人迷女主,这长相好像过于普通了些(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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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鞋真好看,是少轩哥刚给你买的吧?”

    林筝哥哥林少轩比她大两岁,高中毕业后就在县城的钢铁厂上班,是这小村子里出了名的高材生。

    林少轩为人孝顺,对他这个妹妹也是极好,每次发了工资都会给她买东西,她脚上穿的小皮鞋就是他上次发工资特地给她买的。

    林筝脸上的表情微僵,忽然想起来,原书中林少轩好像也是女主苏倩的舔狗之一。

    这个苏倩一边钓着她哥哥林少轩,从他这里蹭吃蹭喝,一边又跟陆文洲纠缠不清,两人还在哥哥新房的炕上颠鸾倒凤。

    林筝想到这里就忍不住一阵犯恶心,默默将凳子离苏倩更远一点,怕染上什么脏病。

    苏倩眼巴巴等了半天,也没见林筝主动提出要把鞋给她试试,心里怨她没眼力劲的同时,又忍不住不屑。

    等她嫁给陆文洲,不用说一双破皮鞋,就是十双八双也有的是,跟谁稀罕似的。

    很快她就能跟着陆文洲回城了,到时候她倒要看看这个死肥猪还能不能像现在这么淡定。

    想到陆文洲,她的眼神里瞬间闪过一抹怨毒,这次本来是想着让这个死肥猪跟陆文洲那个又老又丑的表叔发生点什么,好让她身败名裂,却没成想这臭丫头竟然好好回来了。

    林筝有些无语地盯着苏倩,见她一副主人姿态坐在桌子边,等着吃饭,忍不住就想翻白眼。

    不是,这女人脸皮是不是太厚了点?人家都要吃饭了,她还在这好好坐着?是又打算蹭饭?

    苏倩家条件一般,父母又重男轻女严重,以至于苏倩在家处境并不好,不但每天都要干活,还吃不饱饭。

    原主看她可怜,便经常叫她来家里吃饭,却没想到苏倩表面跟她关系交好,实际却经常背着她跟别人说她的坏话。

    呸,这就是个喂不熟的白眼狼。

    想到这里,林筝毫不客气直接开口撵人:“苏倩,有什么事吃完饭再说,你先回家吃饭吧。”

    苏倩也没想到她会在饭点撵她走,脸色当即就有些不好看:“林筝,你什么意思?”

    还能什么意思?就是不想让你继续蹭饭当冤大头了呗?

    林筝忍不住翻个白眼:“我们一家人吃饭,你一个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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