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市的人?
恭敬不如从命。
累不说,再拖下去,姜雪信感觉野猪皮都要被磨破了。
她毫不犹豫的把手里的绳子递给小伙子,大不了一会给点猪肉,“那就谢谢小兄弟了。”
“姐你不用客气。”小伙子说着话,一边还不忘指挥另外三个人帮忙抬猪。
“前面卖猪肉的摊位,就那个脸上有一道刀疤的大哥那。”姜雪信描述目的地。
两个人抬一只野猪。
四个人,到目的地的时候,其他三个都气喘吁吁的,反而看着最瘦弱的小伙子,面色比较平静。
练家子。
姜雪信心里偷偷下了定义。
不过这跟她没关系,没有意外的话,这个黑市她短期,甚至以后,都不会再来了。
卖肉的大哥看到小伙子帮忙抬猪肉,急忙迎上来,完全无视姜雪信手里不见的棉花,“这边称重。”
“先等等。”姜雪信拦住准备称重的大哥。
?
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姜雪信顺手拿过大哥案板上的刀,切开麻包,让里面的野猪露出来。
帮忙抬猪肉的,里面有人深吸一口气。
不能接受一个弱女子脚踩两只野猪的设定。
姜雪信打开的是她们家吃过的那只猪肉,没有脑袋,伤口朝上,伤口还有着血水,因为被抬着震动了,冒着小泡泡。
手起刀落,后臀处一大块眨眼间就被姜雪信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