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规定了神仙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律条十分严苛,动不动就处斩。
家乐一看书名,忍不住撇撇嘴,“又在看天条,你才多大,就看这东西。”
钟明把裤子穿好,拿起上衣,随口道:“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知道了法律,才能明白我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家乐不以为意,“天条管的是神仙,跟我们又搭不上边。”
钟明笑了笑,有意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给自己这个不成才的师弟灌输一点法律知识。
“天条规定,如果鬼神去逗小孩玩,结果把小孩吓哭了,就是斩立决。如果吓哭的是还不会说话的小孩,那就罪加一等,也就是魂飞魄散。”
“再比如,不管谁家的灶王爷,只要碰上本家翻修房子,就要带着部下先搬出去住。当然不走也可以,但肯定噪音呀,甲醛呀,扬尘呀,灶王爷也得受着。”
“假如灶王爷嫌装修吵到他了,一生气,给这家降灾降祸,那么灶王爷就犯了天条。要被人拿针扎,然后流放八千里。”
“很多人之所以面对鬼神小心翼翼,充满畏惧,根源就在于他是个法盲。我们读过天条,就能在面对鬼神时,用法律武器保卫自己。”
钟明巴拉巴拉说了一堆,家乐只听进去一句,他歪着头,好奇问道:“为什么要拿针扎灶王爷啊?”
“我也不知道。”
钟明摊摊手,翻开《女青天律》给家乐看,“你看,原文就写着针决,应该是容嬷嬷那种扎,酷刑的一种,老恐怖了。”
家乐凑过来看了一眼,见书上确实这么写的,刚要问容嬷嬷是谁,四目道长就一脸奸计得逞的表情回来了。
“家乐,起坛!”
“来了。”
家乐应了一声,跟钟明说了声“你自己慢慢研究吧”然后就跑去开坛了。
钟明没在意,自顾自的收拾被子。
他本来是21世纪的人,一觉醒来,就穿越到了一个婴儿身上。
起初钟明还挺激动,觉得凭借自己的见识肯定能闯出一番名堂。
可后来父母在经商途中被流寇所杀,钟明也越混越差,硬生生把自己混成了沿街乞讨的小乞丐。
这时候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