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里,檀香燃尽,炉中只剩一点灰白的余烬。
沈厌离指尖轻叩桌面,一下,又一下,节奏分明。那枚玉佩被他攥在掌心,掌心的热度似乎也捂不热玉石的凉意。
明知和尚那句“并非此间人”像根细刺,扎在心尖上,不疼,却让人怎么也拔不出来。
他想起宋经云。
初见时,那双眼睛亮得惊人,胆子大得包天。嘴上说着倾慕,手却敢在他腰腹间乱摸。再看宋家祠堂前,她用皇家威仪逼得宋父节节败退的模样……
这些事,哪一件能和柯一送来的那个“温顺怯懦”的宋家嫡女对得上号?
沈厌离指尖一顿,唇角微扬。
若她真是换了个人,那才有意思。
一个不知底细、目标明确且手段狠辣的盟友,总比一个蠢钝的花瓶要顺手。至于她想从自己这里拿什么,来日方长,他有的是耐心让她自己吐露出来。
他现在倒是好奇,这只爪牙锋利的小野猫,被关在偏殿里,是个什么光景。
偏殿内,宋经云正对着枕头猛戳。
“没出息!”
戳一下。
“丢人!”
再戳一下。
“活了两辈子,加起来三十多岁的人了,看见男人流鼻血,说出去谁信!”
她恨恨地把枕头当成沈厌离那张清俊又可恶的脸,戳得枕套都快烂了。
一想到自己捂着鼻子狼狈逃窜,还有沈厌离那张由白转黑的脸,她就想找条地缝钻进去。
不就是腹肌吗?又不是没摸过!
好吧,上辈子梁烨那酒囊饭袋,别说腹肌,肚子上没几层肥肉就不错了。
可那也不是她流鼻血的理由啊!
宋经云烦躁地在屋里转圈。被赶到偏殿事小,失了沈厌离的信任事大。她现在是狐假虎威,那只“虎”要是对她起了厌烦,她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皇宫里,怕是寸步难行。
得想个法子,把局面扳回来。
王德忠的声音在门外响起,透着几分尖细:
“宋小姐,皇后娘娘派人传了口谕。”
宋经云心头一跳,连忙理了理衣衫,沉声道:
“进来。”
进来的是个眼生的小太监,手里捧着明黄卷轴。他见了宋经云,草草行了个礼,便将口谕宣读了。
三日后,皇后将在御花园举办赏花宴,遍邀京中贵女,特许宋家小姐宋经云一同参加。
宋经云接过卷轴,指尖微微发凉。
这是她进宫后,第一次正式在众人面前亮相。
去,还是不去?
去,身份尴尬。虽有圣旨赐婚,可毕竟未正式册封。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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